关于笔记本退货折旧费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20:21:23
根据《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十三条:在整机三包有效期内,微型计算机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本规定《微型计算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同型号同规格产品停产的,应当调换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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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在整机三包有效期内,符合第十三条规定的换货条件的,销售者有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或者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消费者不愿意换货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并按本规定《实施三包的微型计算机商品目录》规定的折旧率收取折旧费。 折旧费的计算日期自开具发货票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其中应当扣除修理占用和待修的时间。

按照规定的折旧率0.25%、每天 算的话,如果从开具发票之日起到退货之日已经过去400天了 也就是说折旧率是100% 这样的话怎么退款啊?

是不是说一分钱也退不出来了》?

除了换机难道就没有别的方法来么?

小弟我能查到的资料就这么多了 希望有哪位精通消法的大哥大姐们给点帮组,提供一些处理意见。

另外如果非要换的话,我能否实行保值对换?

时间长的话,推荐换。

折旧很不合算, 而换就非常合算。

因为很长时间前买的机器 现在 肯定早就停产。没有新机的,因此能免费换到个比之前的机器性能要好的机器,所以

答案是 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