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书不还之我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19 15:53:26
以“借书不还之我见”的话题,写一段话。

实行借书证押金制,提高学生的到馆率和图书的流通率。长期以来,由于小学图书馆仅仅是个摆设,从未真正地向全体同学开放,“达标”以后,各校也从无借书证收取押金的先例,很多人都认为,小学生听话,好管,能够按时还书不拖欠,不必收押金,其实不然,现代学生欠书常常不还,且在图书馆教师、班主任老师一再催促下,图书或罚金仍拖欠一、二年不还的比比皆是,因此,就只能在每个学期结束之前一个月闭馆(只还书、不借书),图书管理教师还得几遍、十几遍地在广播里催、到各班催、向班主任催。无形中大大增加了工作量,这在图书馆人员紧缺的状况下,就只能关门大吉了。一些教师更是在屡催不还之后,发出最后通牒——通通不许向学校图书馆借书。长此以往,势必造成图书馆与教育教学、图书馆与教师之间的矛盾,势必造成学生到馆率和图书流通率的降低。因此,小学图书馆也必须实行借书押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