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劳动法的执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09:50:29
单位在07年底与我签订的合同,合同签订后一直没给我交保险,单位今天通知我让我自己把07年底到现在的三险和医疗保险全部补交上,然后给我上住房公积金,我认为我们重新签订一个合同从现在开始缴纳养老保险就可,单位人事说不行,因为07年底与我签订的合同已经在劳动局备案,所以必须让我以个人的名义补交上,请问相关人士,我到底需不需要自己补交上

不补,就找单位让他们补,本来就是他们的事,我估计有人查他们了,不然他不会让你自己补缴的,如果单位不给办,你就到当地劳动局检察大队投诉.新的劳动法严格规定,签定劳动合同的员工都要给上社保(5险1金)

只需要补交自己该承担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