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下对小孩子的抚养权法院是怎么来分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14:32:23
对于离婚,由于孩子太小,在都有一定的经济能力和抚养要求等前提下,法院会优先考虑把孩子交由女方来抚养,男方来支付生活费用等
法院对小孩抚养权的判定标准是哪方对小孩的成长更有利,抚养权就归哪一方。小孩一岁多,同等条件下,一般归女方抚养。
如无特殊情况,判归母亲扶养的概率较大。
跟哪方更有利于孩子,法院就会判给哪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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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孩1岁多、又长期与外婆在一起,一般会判给你爱人抚养、由你支付抚养费。
2、孩子如果是2周以上,会综合考虑哪一方的条件更好就判归哪一方抚养。
3、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