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是银行承兑汇票的委托和托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03:53:08
我不是学经济的,所学的和经济搭不上边,所以请尽量回答的形象一点

托收承付是收款人根据购销合同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根据购销合同验单或验货后,向银行承认付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这种结算方式主要是便利收款人主动收取款项,适用于单位和个体户凭已承兑的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单位的债务证明而委托银行收取款项,以及同城公用事业费的收取。
他们的区别:
适用范围不同;
2. 办理条件不同;
3.银行承担的责任不同;
4. 其它有关规定不同:
1)、委收无金额起点;托收金额起点一万元;
2)、委收无延付期,托收延付期三个月,延付期内按每日万分之五扣收滞纳金,划收款方所有;
3) 、其它--如托收分验单、验货两种等

具体你可以参考王晓枫主编的 金融企业会计 这本书的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