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结婚女方1987年就走了,生了一儿子在4岁时不幸死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06:06:37
经过几天我查询女方和她的父母都不人世了,儿子在4岁时不幸死了,女方和儿子的户口没牵过来的.办理离婚手续要死亡证明吗?而女方老家在四川我在福建啊,难道办死亡证明要去四川办吗?事隔多年要是办的话不容易啊,请高人指个明路谢谢!
1985年结婚女方1987年就出走了,1986生了一儿子在4岁时不幸死了,女方的父母早就不在了,
1这情况办离婚手续简单吗?要什么材料?
2我是居民户的,办离婚手续在哪里办呢?
1985年结婚女方1987年就出走了,1986生了一儿子在4岁时不幸死了,女方的父母早就不在了,
1这情况办离婚手续简单吗?要什么材料?
2我是居民户的,办离婚手续在哪里办呢?
问题是,你想做什么?
如果是想结婚的话,那就直接结就可以了;
如果是想继承遗产的话,就要到对方的原户口所在地开具一个死亡户口注销证明。
什么都不用,你重新结婚就行。
不用声张,直接按初婚领结婚证。
在哪死的,在当地开死亡证,再销户口。或找律师办登报启示。
说的不够清楚,不知道你要干什么
有死亡证就不用办离婚证了。
死亡证明要去女方死的地方办,她死的时候就应该有死亡证啊,如果没有你就去她死时的医院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