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和丈夫离婚 求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6 23:05:35
我是宁波人,我丈夫是舟山人,去年7月份为了买房子办共同财产所以就在舟山领了结婚证。(房子在舟山)
本来打算09年(明年)办酒席的,可是在前几个月和一个做小姐的在房间里被我当场抓住,我坚决要离婚,后来男方家里能动用的亲戚都来了,都来劝我给他一次机会,他也保证说以后不会再干这种事了。说实话,我和他相恋5,6年,看他在我面前那种悔过的样子我就心软了。。。
原来以为他真的悔改了,但是我大错特错,这个月开始经常不回家,说生意忙。昨天晚上7点多的时候,他大概把手机放在口袋了不小心按到了我的号码,电话那头男男女女欢声笑语,我当时听了10几分钟,我真的听不下去了才把电话挂了。于是我马上拨过去,他没接,过了3,4分钟电话打过来,他那边非常的安静,说在和客户两人在单位谈事情。。。昨天晚上又没回家,我真的失望了俺要离婚。。
就离婚方面我提几个问题,希望大家帮帮我。
1。因为当时是在舟山领的结婚证,能不能在我的户籍地(宁波)办离婚?
2。他不肯和我去协议离婚我该如何起诉他?
3。房子是共同财产,不过买房子这1年多来都是他在还按揭,如果分起财产来他是不是比我分的多呢?

1.要在登记地的民政部门办理才行,那发证的就要在那办
2.咨询律师,应该不是很难的问题
3.房产问题也一并咨询下律师
找个擅长打离婚官司的律师问下

先分开一段时间.想好了再离.失去有时是最好的

1。因为当时是在舟山领的结婚证,能不能在我的户籍地(宁波)办离婚?
:可。
2。他不肯和我去协议离婚我该如何起诉他?
:起诉离婚。
3。房子是共同财产,不过买房子这1年多来都是他在还按揭,如果分起财产来他是不是比我分的多呢?
:不是。就离婚问题,如双方协商成功,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债务承担问题达成协议,可去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如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你应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并可委托律师代理案件。
婚姻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离婚,这样的情况因该在被告的住所地法院受理,房子以房产证的时间为准,如果是婚前时间应该归个人所有,婚后属于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