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休晚婚假?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8 04:06:15
我们公司今天发了一本员工手册,上面写明合同制员工晚婚假可以休15天,劳务工晚婚假休只能休7天,(这7天里包括双休,不包括法定节假日),请问现在劳动法不是说同工同酬吗?就算要分划分员工的类别但也不能不让我完全享受晚婚假吧?请问我可以告他们吗?员工手册上写的很明确,最后就是我已经到晚婚年龄了。如果可以告,请问需要什么手续和证明!
现在新劳动法不是有规定现在企业不许用劳务公司来代理管理本公司员工吗?有不可替代性吗?我是办公室文员?这个位置属于不可替代性的范围内吗?

可以举报,但效果不大。

原因: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你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故公司有理由,按照与劳务公司合同约定安排休假。

双方晚婚的,婚假延长到15日。

单方晚婚的,根据上海的计生细则是3+7天,即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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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的地方法规规章并不相同,晚婚婚假的时间也有所不同。你没有说明具体地点就没有给你法律依据了。

你也可以在百度或GOOGLE等搜索引擎中输入你所在城市某某市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即可找到相应的婚假条款。

全国性的基层婚假是3天。加上各地的具体婚假时间就是你可以享受的婚假时间。

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婚假一般有多少天”

1980年2月20日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80]劳总薪字29号[80]财企字41号)规定:

原劳动部一九五九年六月一日发出的(59)中劳薪字第67号通知中曾规定,企业单位的职工请婚丧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这个办法试行以来,有些单位和职工反映,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到外地料理丧事的,由于没有路程假,给职工带来了一些实际困难。经研究,现对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的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二、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三、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四、以上规定从本通知下达之月起执行。

注:双方晚婚的,婚假延长到15日。

该《通知》现在仍然在适用,所以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