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合同到期半个月没签合同,公司再突然说不续签,这段时间有赔偿的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15:49:15
合同期为2008/5/2--2008/10/20。现在以过期快一个月了,今天突然通知不与我续合同?只赔我半个月,请问这样这样合理不?请各位法律知晓者能我个答案!!谢谢了!!!

不合理
合同续签应该在合同到期前提前一个月通知签是不签`

如果超期了``
就该追究其责任` `
具体赔偿 你可以电话问一哈劳动局`

也可以咨询律师``
也可以自己找资料查查`

反正途径 还是有很多的

公司应该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见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补偿半个月工资,然后将劳动合同届满后,你工作期间的工资算给你。

根据你工作的时间算你应该休的年假天数,按照3倍日工资赔偿给你。

就是这三块补偿。

应该赔偿一个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