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的身世、生活经历与《红楼梦》创作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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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与《红楼梦》

乾隆中期,一部未写完的小说《石头记》(后称《红楼梦》)的抄本开始出现在北京的庙市上,并很快传抄到全国各地,甚至流布海外。到嘉庆初年,已经出现“遍于海内,家家喜闻,处处争购”的盛况(梦痴学人《梦痴说梦》),以至有“开谈不说《红楼梦》,读尽诗书是枉然”的说法(得舆《京都竹枝词》)。这一部以个人和家族的历史为背景的长篇小说,不仅以其艺术上的精致完美达到了中国古典小说的巅峰,而且以其深刻的人生悲哀,打动被莫名的伤感所笼罩着的世人的内心。

一、《红楼梦》的作者及成书过程

《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名霑,字梦阮,“雪芹”是他的别号,又号芹圃、芹溪。约生于康熙五十四年(1715),卒于乾隆二十七年(1763)除夕或次年除夕。曹家的祖上本是汉人,约于明永乐年间迁到辽东,后被编入满洲正白旗。清初时他的高祖曹振彦随清兵入关,立有军功,曹家成为专为宫廷服务的内务府人员,家族开始发达起来。他的曾祖曹玺的妻子当过康熙的保姆,而祖父曹寅小时也作过康熙的伴读。
由于这种特殊的关系,康熙登基后,曹家得到格外的恩宠。康熙二年(1763),暂玺授江宁织造,此后曹寅及伯父曹颙、父亲曹?袭任此职,前后达六十余年。江宁织造名义上只是一个为宫廷采办织物和日常用品的小官,但实际上则是康熙派驻江南、督察军政民情的私人心腹,康熙六次南巡,其中四次由曹寅接驾,并以江宁织造府为行宫;同时江宁织造还控制着江南的丝织业,从中获取极大的利益。曹雪芹就是在这种繁盛荣华的家境中度过了他到十三岁为止的少年时代。
康熙死后,曹家的境况发生了急剧变化。经过激烈的宫廷斗争才获得皇位的雍正,急于巩固自己的地位,这也包括肃清其父亲的内外亲信。雍正五年(1727),曹?以解送织物进京时“苛索繁费,苦累驿站”、“织造款项亏空甚多”等罪名被革职,家产也被抄没(见“雍正五年上谕”),全家迁回北京。最初,曹家还蒙恩稍稍留下些房产田地,后于乾隆初年又发生一次详情不明的变故,遂彻底败落,子弟们沦落到社会底层。
曹雪芹本人的情况现在了解得还很少,只能从他的好友敦诚、敦敏和张宜泉等人留下的不多的诗中以及其他很少的零散材料中探知些许。回京后,曹雪芹曾在一所宗族学堂“右翼宗学”里当过掌管文墨的杂差,地位卑下,境遇潦倒,常常要靠卖画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