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已拿到美国绿卡孩子何时可去美国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7:52:22
孩子今年15岁,在大陆跟奶奶生活,奶奶年老查出青光眼病,父母在美国已有绿卡,孩子在07年10月已填表申请到美国了,到现在也没消息,是怎么回事?

孩子在07年10月已填表申请到美国了 - 其实你意思是父母在美国, 然后孩子还在中国, 然后父母是在07年10月已经向美国国内的移民局提出了申请了. 移民申请的东西首先是申请人提出申请, 不是国内的孩子申请到美国了.

现在没有消息,很正常, 你自己看看这网页: http://www.qpeis.com/qpeis.asp?type=22
第二优先类A
即永久居民的配偶及子女(未满21周岁): 2004年04月01日

现在才排期排到2004年4月, 孩子最少都要等多三年半吧, 现在15岁, 到时候不要超过21岁就行了, 现在还是好好上学重要, 到时候来了美国不要干苦活.

父母只有绿卡来申请子女, 所以是永久居民的配偶及子女(未满21周岁)

  父母拿到美国绿卡,可为子女申请移民,申请成功后即可去美国。
  根据美国移民法,申请子女移民主要以下四种情况:
  (1)美国公民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可以申请移民不受名额的限制;
  (2)如果子女已经满21岁,但是未婚,属于第一优先类;
  (3)如果子女已婚,则属第三优先类;
  (4)持有绿卡者也可以为他的未婚子女申请移民,受益人属于第二优先类,对于离婚子女,视同未婚。持有绿卡者的已婚子女,不在优先之列。
  移民法对“子女”作了如下的解释:
  (1)婚生子女;
  (2)继子女,只要其生父和继母或生母和继父结婚时,该子女未满18岁,他就拥有继子女的身份;
  (3)未婚生子女,可借其与生母或生父的关系寻求移民身份,假如他们之间确实存在血统关系的话;
  (4)收养子女,养子女在16岁以前,由养父母合法收养,并与养父母同住至少两年。
  这里所谓的父母,不但包括生父丶生母,也包括继父丶继母丶养父丶养母。原则上,提出申请的子女,应该证明亲子关系的存在。有一点应该注意的是,养子女与亲生父母的关系,因为收养而终止,所以养子女取得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