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改革中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7 05:59:46
看新闻知道新的增值税改革方案从明年开始。其中有讲到小规模纳税人统一为3%。我想问的是我现在的单位是小型的水电站,增值税现在未6%
想问我单位是不是属小规模纳税人,是不是可以调整到3%??

1994年3月2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关于调整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和若干项目征免增值税的通知》规定:县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可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可由其自己开具专用发票。
由此可见这是个特殊规定,可开专用发票,小水电并不是小规模纳税人,只是按简易办法征收,我觉得不会调整到3%,不过到时候还是要和税务局确认一下。

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允许企业抵扣新购入设备所含的增值税,同时,取消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低至3%,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恢复到17%。

如果你的小水电原来核定的是小规模纳税人,那么,你现在应执行6%的税率,明年1月1日转型后,就可执行3%的税率了。

对一般纳税人来说,转型后税率是仍是17%。县以下小水电只是特准的按简易办法(6%)征收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转型后就小水电来说恐怕没有多大变化的。

按照常规,你单位可以从2009年1月1日起依照3%的征收率执行,具体的要看修订的增值税暂行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