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调动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00:35:48
我是06年大学毕业后,进入一个中央驻地方企业上班。一年后按国家规定评为助理工程师。干了两年后,我通过地方政府人事局组织事业单位招聘考取到一个市属事业单位。现在单位说我的助理工程师,因为是原来企业评的,不符合现在单位规定他们不承认。我不知道这是否存在这个不认同的问题。忘了说我原来的企业有自己评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的资质,不需要通过地方政府。
问题2:工龄是怎么算得。人事局给我派遣证是人事调动。说我在原来的企业两年工龄算入现在的单位。但是工资却是对待新毕业的大学生的待遇。其实我倒不是在乎待遇,而是工龄问题。我们单位说要看交养老保险的时间。希望由此经历过此事的人回答一下。最好是从事人事方面的工作给小弟回答一下。

一、你是被招聘进入的,原工作单位是企业性质,现工作单位是事业性质,不是事业单位间的正常调动。二、你在原来企业评的助理工程师到现在的事业单位如仍从事原工种的话,应该继续承认,如不是从事原工种,且现工作有特殊要求的话可以不承认。工龄是从参加工作那一年起算的,即使中间有中断,也只是除去中断的年限,与从事何职业无关,如你是全日制大专院校毕业,好像读书的那几年都算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