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行政确认的救济途径有哪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12:34:54
试着在网上找过,但是没有找到,希望知道的人指导下。

希望能详细、具体些,急用!

谢谢!

1、监察救济,向政府系统的行政监察部门申诉,只能要求行政纪律处分。
2、立法救济,向人民代表大会申诉
3、行政复议,向做出行政行为的上级机关或本级政府申请复议。
4、诉讼救济

例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均规定了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由人民政府处理的原则,同时在确权时作出确权决定。
在当事人不服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程序处理,例如可以是行政诉讼,也可以是行政复议
具体的法条可以参考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其他法律自己查
此外,国土资源部由确认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的规定
还有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争议处理的办法
查阅该办法很简单
上国土资源部的网站查询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