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院强制执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20:42:52
我们公司和另一公司通过仲裁确定了他们欠我们公司工程款,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和解。约定了还款日期和期限,但是对方并没有按照约定还款,现在我们想继续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要求我们出示对方的财产证明。
我想问,这个财产证明是不是应该我们出?法院有没有义务协助我们调查对方财产?如果我们有对方出具的支票也就是有他们的银行帐号,算不算财产证明呢?

申请执行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所以法院让你们提供财产线索并没有错误。你公司可以申请法院到当地人民银行调取被执行人在商业银行的所有开设账户,然后到商业银行一一核实查询。若有钱可以扣划,若没有钱,则你们需要向法院提供其他线索。你公司应当注意,商业风险一直由你们承担。

你要先提供一些财产线索不管是不是真的,就算是假的,主要是为了那法院恢复执行。只有重新立案了,法院才会协助你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