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转让合同纠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03:09:13
请懂法律的朋友帮忙,谢谢。我以8月份2万元转让了一个书店,书店内只有书,后来我又买了冰棒箱,饮水机什么了。因有事于11月份2万3千元又转让了出去,但是因转的人说要做个文具的加盟店,不要书店内的书,只要一个冰箱,饮水机,公用电话和柜台,我们就这个于2万3千元写了合同转让给了他,没想到下午时他的姐姐说这2万3太不合适就在店里在大吵大闹,整个一泼妇,还叫了一帮人来威胁我,叫我退他们钱。但是他本人还是想要这个店的(申明他差不多有40岁了,男,已婚,很正常)。本来我是想好好商量退他们的,说实话大家挣都不容易的,但是他姐叫了一帮人来威胁,恐吓我,我一气之下就不想退他了。大体就是这种情况了,让他们到法院去起诉我吧。我想请问下,
1、他要是起诉我的话他有什么理由?
2、我在网上查了下见有个合同显示不公平的应给撤消,我问一个这个合同有没有不公平?(他要的这些东西确实不值2万3千元,但是是他说不要店里的图书的,合同上没有写图书。)
这个是合同:
甲方:XX
乙方:YY
今甲方将位于XX地的XX店转让给乙方包括:冰箱,柜台,饮水机,公用电话。自合同签定之日起生效。
日期:X年X月X日。
合同写的很简单,请问下这样的合同有效吗?如果到法院的话,法院会判合同无效,或撤消合同吗?

1,合同有效,你放心

2,显失公平指的是一个合同签订后,明显不公平的,一方可以申请法院撤销这个合同

3,对方要是起诉你的话,只能以这个理由,但他要举证证明不公平在哪里,而且一般不公平不行,要很严重的不公平,

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对方缺乏经验,在订立合同时致使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往往是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极不对等,经济利益上不平衡,因而违反了公平合理原则。
1、本案合同不适用“显失公平”,(40岁了,男,已婚,很正常)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你没有利用卖方优势奇货居价,对方明知自己利用不到店内书籍,依然愿意以2万3千元接手XX店。故此此合同应该不会撤销。
2、这只能相当于一个收条。合同有效。但是以后注意买卖合同注意严谨和要素齐全。最起码的,你这里没有违约责任的体现,如果对方听从他的姐姐劝话犹豫不买了,你可能已经为转出店铺做出了准备行动,如果造成损失了你怎么处理?没给你钱毁约你怎么处理?但是既然对方姐姐来你店里闹事,说明钱已经付了,只不过想毁约。
3、还有,买卖、租赁合同最好核对对方本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或者结婚证这类身份证明文件,并留存复印件。即使以后涉及诉讼,你也清楚这个人的身份,主体资格方面不需要你再去调档。
4、来闹事就关门报警,做好笔录。店内监控、手机录音、录像不能剪辑。注意监控的覆盖周期。以备不时之需。

1、可能的理由:一,如果你转让出去没有经过你房东同意的话就是非法转租,是无效的合同,他可以以合同无效来让你退钱。不过你也可以提早和房东商议,让他同意你转租,那样到时候她没有证据证明是非法转租就没事了。二、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既然你说不是就没啥事了。三,起诉不用房子,叫你退钱。你能留的只是定金或者违约金的部分,反悔就不退。别的不能扣留。如果没有约定定金或者违约金的部分就要全部退。
2、不算,显示公平要在你利用他没有经验压根不懂的情况下才能认定的。何况这种情况法院也很难认定。他是正常人,也是明眼人,还不知道啊。而且这种东西本来就是要根据市场价、地段啥的综合分析。所以不会的。
3、有效果的,合同无效、可撤销是有法律严格规定的:我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