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提前一年多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该获得怎样的补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3:10:17
职工工作期间没有休息,每月按26天算,多余的天数只给35元一天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3、如果是违法辞退,则需要按上面的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楼上的"谷谷和风"不厚道,直接抄袭了: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75425789.html
上我回答别人提问的答案,却不注明引用出处。鄙视你的这种不道德行为!回答问题请具有针对性。这里楼主又没说是半年多工龄,别误导!

因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需要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与劳动合同期限无关,只与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实际工龄相关。按照实际工龄,每做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算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另外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本人,否则就应当支付你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金。

经济补偿金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总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去年年终奖在内)除以12得到一个月的平均工资,再乘以工龄系数。
代通金按照上个月工资计算。

要想要回加班费是要有一定证据的,比如加班考勤记录,工资单等,证据不足的向劳动部门维权比较困难。

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楼上的已经引用了我的答案,我就不重复了提供了。

你可以依法主张的合法权益:
1.因单位未在你工作后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从你入职工作满一个月后的第二天起到离职前一天止期间的双倍工资。

2.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你满半年不满一年算一年的工龄,补偿你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