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是否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6 13:16:59
我母亲离异后和我外公住,户口也和我外公在一起。
两年前外公房子拆迁,取得了经济适用房资格。今年马上就要分房了,外公其他5个子女不同意我妈住,要求等外公去世后房子按照遗产继承,大家都有份,如果我妈要住就要拿钱出来分给大家。
我请问经济适用房是否可以当做遗产继承?如果我妈拿不出那么多钱是否还有居住的权利?

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也不受5年限制上市年限的限制,但继承后仍保持经济适用房的性质不变。即再次上市仍需符合首次取得房产证之日起满5年的条件。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和其他许多国家一样,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另一种出租为主的住宅政策称为廉租房。

就这点钱啊,亲情都不顾了。
房子可以在你外公去世以后,做为遗产,由几个子女平均分割,你母亲如果想住房子,就需要拿出钱来给其他子女,拿多少钱需要评估作价。
趁你外公没事,让你外公写一份遗嘱公证一下子,指定你母亲继承房子,就不用给别人钱了,不过这样一来,你外公今后的生活只能由你母亲照顾了,其他子女肯定指不上了。
如果其他子女想要房子,同样要给你们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