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是恼火!!!想了几个晚上了还没想出答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03:35:37
有3个人去投宿,一晚30元,三个人每人掏了10元凑够30元交给了老板, 后来老板说今天优惠只要25元就够了,拿出5元命令服务生退还给他们, 服务生偷偷藏起了2元, 然后,把剩下的3元钱分给了那三个人,每人分到1元,这样,一开始每人掏了10元,现在又退回1元,也就是10-1=9,每人只花了9元钱, 3个人每人9元,3 X 9 = 27 元 + 服务生藏起的2元=29元,还有一元钱去了哪里??? 那一元钱跑那了???

设3人初始有30元,旅店有0元
30 --- 0(初始总金额30)
30 ---〉0(交钱)
0 〈-5- 30(应退5元)
5 -2-〉25(私藏2元)
3 --- 27(结算:3+27=30)
所以,那一元并没有丢~
你那个分类不对,应该分成“退钱数额(3)”和“实缴金额(27:包括老板的25元和服务生私藏的2元)”,而不是“私藏钱数”和“实缴金额”~~

晕~~不能这样算!!!"3个人"和"老板,服务生"应该分开来算.服务生的钱不是"3个人"给的,而是老板给的,应该是服务生藏起的2元+退还的3元+老板的25元=30;或者 每人分到1元*3+每人只花9元*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