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不按借款合同规定清偿贷款本息的,贷款方无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但应加收利息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15:18:25
是这样的吗?

这个未必的,这要看你贷款的风险程度和你是否按照合同履行了相关的条件,加入你挪用贷款用作他用是可以对你进行罚息或者提前收回贷款的,这要看你挪用到哪风险程度如何,或者你的经营状况出现明显恶化银行也是可以提前提出收回的,你无法履行分期还款计划是否因为你的经营状况出现了困难?这个是银行方面考虑的很大因素。

看合同怎么签了

写借款协议时,甲方是借款人或是贷款人和乙方是借款人或贷款人都无所谓是吗 借款人失踪3年,借款怎样追回?? 借款人出国期间,如何讨还借款 借款人死亡,担保人死亡,借款怎么要回? 请问:替别人做担保人向他人借款,如果借款人躲避不还,那么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信用社贷款借款人如果还不上了,作为保证人担什么责任? 我给朋友担保贷款,现在借款人不还贷款,我的工资已经被信用社冻结,我该怎么办? 债权人是不是被借款的人,债务人是借款人? 我是一名银行职员,帮单位人担保贷款,借款人不进行偿还,我该如何要求其进行偿还? 若有限公司无力偿还银行借款,银行可否向法院要求法定代表人清偿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