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国际贸易”方面的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2:36:11
我C公司于7月16日收到法国巴黎D公司发电:“马口铁500公吨,每公吨545美元CFR中国口岸,8月份装运,即期信用证支付,限20日复到有效。”我方于17日复电:“若单价为500美元CFR中国口岸可接受500公吨马口铁,履约中如有争议,在中国仲裁。”法国D公司当日复电“市场坚挺,价格不能减,仲裁条件可接受,速复。”此时马口铁价格确实趋涨。我方于19日复电“接受你16日电,信用证已由中国银行开出,请确认”。但法商并未确认并退回信用证,试问:
1、合同是否成立;
2、我方有无失误,请说明理由。

合同不成立,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简称L/C)方式是银行信用介入国际货物买卖价款结算的产物。它的出现不仅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买卖双方之间互不信任的矛盾,而且还能使双方在使用信用证结算货款的过程中获得银行资金融通的便利,从而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因此,被广泛应用于国际贸易之中,以致成为当今国际贸易中的一种主要的结算方式。
信用证是银行作出地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即银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和指示,向受益人开具的有一定金额、并在一定期限 内凭规定的单据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或者是银行在规定金额、日期和单据的条件下,愿代开证申请人承购受益人汇票的保证书。属于银行信用,采用的是逆汇法。
法国D公司并未确认,即合同失败,表明此公司已和其他公司签定.
我方具有失误,
贸易成交以前,一定要了解客户的资信,做到心中有数,防患于未然。特别是对那些资信不明的新客户以及那些外汇紧张、地区落后、国家局势动荡物客户。 在决定进口之前,必须对国内市场的价格进行调查,弄清对方供应情况及其价格趋势

没签合同,仅确认一个报盘,开什么信用证给人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