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我国国内目前风险资本市场发展现状的描述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17:34:16
特别注意是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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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风险投资主体

从事风险投资的主体主要是风险投资公司,其经营风险投资的资金通常依靠发行风险投资基金来筹集。美国最典型的风险投资公司是合伙制公司。一个风险投资公司同时管理着若干个合伙关系,一个典型的合伙关系有6—12个一般合伙人,他们是有经验的财务、销售、工程、软件开发、产品设计等方面的专家或曾经在某行业的企业中当过经理的人,还有一小部分来自投资银行或商业银行。一般合伙人是风险投资公司的管理者,在合伙关系中出资比例很小,只占1%,主要的投资资本由有限合伙人提供。有限合伙人一般有10-30个,机构或个人都可以。一个合伙关系的年限一般10年,前3—5年投资于10-50个项目,后几年主要是监督管理,把成功的项目卖掉,在合伙人间分利,不成功的了结。风险投资公司一般在投资周期过后即组织新的合伙关系,各个合伙关系在法律上是独立的。因此,风险投资基本上就是项目找合伙人,有时效性,不是一个永久性的科技基金。

合伙关系中有限合伙人投资99%,收益占80%,而一般合伙人作为基金管理者投资1%,可分得20%的投资收益。这20%的投资收益解决了基金管理者的激励问题,同时1%的投资额可防止其过度冒险,协调了有限合伙人和一般合伙人的利益关系。实践证明,这种合伙关系组织起来的风险投资公司十分有效,在当前美国已控制了风险投资80%的投资额。

由于我国不存在大型私人财团之类的机构投资公司,可由政府作为有限合伙人发起设立部分规范的合伙制风险投资公司,把一般科技投入转变为风险投资公司中的政府基金,即政府作为风险投资基金投入的创业资金。一方面为投资者分散高科技项目风险,另一方面可调动投资银行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从事风险投资的积极性。并且我国正处在发展中的保险业与民营经济,也可孕育产生新的风险投资公司的发起人。

值得借鉴的是,由于英德对国外投资者风险投资实施特别优惠,国外资金成为其风险投资的重要资金来源。如英国1997年国外资金占其风险投资基金总资产43%,1998年为46%,1999年为44%,几乎占一半份额。我国在发展风险投资的过程中,可采取两条腿走路的方针,一方面利用本国资金,另一方面由政府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国外风险资本。

二、建立风险资本释放机制

建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