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情况,法官会一次判我们离婚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3 03:25:11
我和老婆经人介绍草率结婚,结婚一年多,婚后没有子女,感情一直不和。现在分居很三个月了。双方都认为没有和好可能。但是女方为索取更多补偿,坚决不肯离婚。近期又聚众到我和父母开的商店里闹事,屡次放言威胁,使我们的商店不得不亏本转让。
我现在如果起诉离婚,女方仍不肯离的话,法官会一次就我们判离吗?

只要符合下面的条件,法院才可以判决离婚的!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那只有分居两年。法院才会认定确实感情破裂,判与离婚

离婚案件一般都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才按四川达州律师所讲的。但想一次就离成的太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