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大家:老人遗留下来的单位承租房,只有我的户口在,是不是这个房子就是属于我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05:46:05
奶奶遗留下来的单位承租房,临终前口头遗嘱说留给我将来结婚用的,老人走后,我虽然没有去住但房租一直是我交的,现在那里也只有我的户口在,最近说是可以买下产权,家里的其他成员就也要分一杯羹,因此想请教大家,是不是只有我才可以买下并成为房子的所有人呢?我的叔叔姑姑也可以成为这套房子的所有人吗?我明年结婚就想搬进去住,所以希望能得到大家的帮助,谢谢了!
我说的单位承租方的意思是:房子是爷爷奶奶生前单位分的,以前只有房子的居住权,现在说是各家可以将房子产权买下,所以家里才会出现这些问题,希望得到大家帮助,谢谢!

承租权是一种权力,是可以继承的。
楼主奶奶的口头遗嘱是否有什么有力的证明?若是没有证明,那所有继承人都有权力提出要求。应该按照继承顺序予以继承。
关于购买承租房,原产权单位会有很明确的购买资格规定,例如:户籍所在地、与原承租人的关系、交纳房租等等。楼主可首先咨询原产权单位的规定,估计只有楼主才具有购买资格。

补充答案:
回答楼下的(在我补充之后,他就跑到我楼上去了):我所说的只有楼主才可能具有购买资格,并不是出于法律规定,而是考虑到原产权单位可能的规定。类似的问题我遇到过一次,我住的房子就是别人名下的承租房,而且一直是名义承租人交房租,房改时,按照原产权单位的规定,只有我具有购买资格。

一楼的说(估计只有楼主才具有购买资格)我并不同意,按“民法通则”,没有证据哪个会买你的帐,口头遗书不是证据,尽管房租是你交的,分房还轮不到楼主,除非用楼主父亲的身份去分房,但他叔叔同样有分房的权利。还有就是称还没有大闹,先一不做二不休,称那里也只有楼主的户口先把房过在自己头上,以后即使要打官司胜算更高好大一筹,

回答楼上的大哥:照楼上的说法就是谁交租就是谁的,单位给谁熟房产权就该归谁吗,那楼主那房这个月的房租别交了,找个外人来帮你交,顺便去和单位当官的拉拉关系,别管这人是不是外人,这人有没有着房子的使用购买权,反正这个人交了房租,还有熟人这房子的购买使用权就归他。试问一下这行吗?楼主如果要用这样的方法去夺得单位的认可或是非法使用,除非楼主的叔叔永远别来捣乱,这事就什么都没有,问题就是半路杀出个“程咬金”,他也在打这个房子的主意,如果单位把房子卖给了楼主他会甘休吗,答案是否定的,这势必会引发官司,而这官司要怎么打呢?1:没有遗书(这口头的不算,没有证据)2:继承权是按从上到下来继承,楼主自然就没有继承权 3:这老人的子女好几个,这个个都有继承权,唯一楼主没有,楼主只能是继承他父亲这一部分就对了。 单位没有权利决定遗产的分配,这也不是该他官的事。
楼上的大哥你说我说的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