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这样的合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14:19:28
甲方:个人
乙方:公司
协议内容:为实现共同目标,达到双赢,双方自愿签订此协议,共同遵守
一、乙方在甲方工作岗位:职责:负责处理本部门所有工作。
二、乙方对甲方工作上要求
1、保证24小时开机,保证部门内有事时及时出现在现场,并妥善解决问题。
2、忠于企业,忠于团队。企业会议决定的事情,绝对执行,不掺杂任何水分。
3、保证处理完部门内部事情及个人当日工作后,方可下班。
4、不断学习,提高自己管理水平,按时参加各种培训。
5、耐心接受别人的批评,有错就改。
6、言行一致,敢于承担责任,率先垂范,样样工作争当标兵。
7、做事公平、公正;奖罚分明。
8、部门内业务精通,业务知识考核,3个月以上必须达到80分以上。
9、凡部门内部事情,自己想二种以上方案解决,实在解决不了的带三种解决方案上报,并追踪上级解决方案。
三、乙方对甲方自身素质上要求:
1、衣着干净,利落,谈吐文雅。
2、情绪控制得体,戒急躁。
3、关心员工,善于生活上的亲情管理。
4、有毅力,善坚持,永水言败。
5、要有良好的语言沟通能力,待人热情大方。
四、双方承诺:
1、甲方承诺认真完成自身岗位工作,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否则检查不合格的工作愿意交纳公司水果基金40元/每件工作。并及时改正。
2、双方签约3年,甲方承诺三年内不离职,否则:一年内离职向乙方交纳所有外出培训费用二倍的培训费用,三年内离职退还已发的所有年终奖金及公司交纳的外出培训费用。
3、乙方承诺:在甲方应得工资基础上,为甲方缴纳三险一金( );年终按公司纯利润50万元以上部分的利润的5%给予个人年终奖金分红。
4每个月检查工作一次,检查的各项工作合格率不足80%,警告一次,第二个月工作合格率不足80%,记过一次,第三个月工作合格率不足80%,终止协议。
5、三个月考核一次,各种硬性工作指标完成率不足80%,警告一次,第二考核算,各种硬性工作指标完成率不足80%,终止协议。
五、双方签字:
甲方:个人
乙方:公司

我觉得是没什么大问题!!
其实职工要走,公司强留,是很困难的!
员工不主动离职,消极怠工,公司肯定要把你辞掉,间接就把你第四条的前2小条给解决掉了!!
在说了,双方签定劳动合同中,要是出现了违背劳动法的,即使双方有签字,但是还是得按劳动法执行!!
所以不用过于担心!!
你的这个合同也没问题,要是真扣字眼的话,也就是上班时间没确定,你的工资都是怎么组成的,一天8小时以外的工作时间,怎么给你补助,例如你那个24小时开机,那半夜把你叫起来,怎么算呢?

肯定是违法的,无效

只不过是部分无效,有效的部分继续执行。

我觉得也无所谓,合同表面上看是漏洞百出.就算是你离职了,他也拿你没有办法.不过这算什么公司啊,一个合同要这样绞尽脑汁的写,写出一堆垃圾.只顾公司不顾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