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房产,有二个抵押权人,拍卖后如何分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01:26:18
同一房产有二个抵押,借款人又破产,第一抵押权人银行抵押权100万,实际银行放贷100万,第二抵押权人个人抵押权50万,借款也是50万,后来法院拍卖160万,扣除法院及拍卖等费用10万后余150万,请问银行先受让100万外,还能得到借款人所欠利息吗,如果是,那么第二抵押权人就要损失,请问老师能回答吗,谢谢。

要看具体合同,抵押权范围,如果设定本金,不包括利息等,那银行只能在100万内行使优先权,完了由你行使,如果还有余款再支付银行的普通债权;

通常银行的借款合同都是约定抵押权包括利息罚息的,所以,本案中,你的抵押权可能不能完全实现.

如果你的抵押权设定在先,则可由你先行使抵押权.

按抵押权登记的顺序受偿。第一抵押权人全部清偿后,再偿还第二抵押权人,不足清偿的,有权向债务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