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完后签了合同,过了二个月之后要签制度规定,但合同和制度规定有冲突,我能否拒绝?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04:27:10
在一个体户工作,因为是网络营销,工作时间为一年,每个月工资835,做满一年再把每月扣的165和1000元的保险费一起发;合同上每周的工作时间是44小时,没有业绩要求。现在突然要签制度条例,里面竟然把工作时间改成56个小时,还规定了每月销售二万的业务量,这跟我的合同有冲突。
请问我能否拒签?
如果现在因为我拒签,公司辞退我,请问怎么补偿我的经济损失?
望老师们不吝赐教~
如果辞退我了,请问每月一百元的保险费和每月所扣的165能否付给我?

每周应工作时间是40小时,加班应支付加班费,平时加班应支付工资的150%,公休日加班应支付工资的200%,节假日加班应支付工资的300%
劳动法规定每月加班最多不能超过36小时,超过就违法。劳动行政部门将按每人多工作的时间按每人每小时处罚。可能是每人每小时200元处罚
销售二万的业务量,完不成扣钱后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否则双倍补齐。加班费另算。
保险费不能给钱应为你缴纳社会保险。
制度规定的工作时间是违法的,你可以拒签。
如果辞退你:应为你补缴保险,从上班头一天到现在加上给你补偿金的天数。
应支付你这几个月里的加班费。按合同里月工资835元算。
应支付你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双倍补偿金。工作不足半年按半月工资算违法应双倍。
应支付你一个月工资的通知金。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否则应支付工资。
如解除你应得半个月工资的补偿金加上通知金。加班费,和违法解除的赔偿金,补缴社会保险。

公司不按时缴纳保险金,和延长法定的工作时间想作为正常工作时间都是违法的,还有就是试用期应该是包括在劳动合同期之内的,所以试用期完后在签合同也是违法的。
这样的合同还是不签为好,如果公司辞退你,你可以以公司未签劳动合同为由,赔偿你相当于前两个月工资和保险金之和两倍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