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区一级的检察院最高能起诉可能要判多少年的案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05:13:37
在县区一级的检察院最高能起诉可能要判多少年的案件?
有人说是十年以下,对吗?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所以,基层法院的管辖案件一般是在无期徒刑以下。

最多二十年。

第十九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第二十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反革命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三)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二十年!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刑事案件除涉外情况下,一般都是在本市影响严重,或者是说可能会被判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
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是由其同级的市级人民检察院起诉。
因此,只要不是在本地影响极其恶劣到有必要由中级法院审理。除死刑和无期徒刑都可以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
换言之,就是除死刑和无期徒刑都可以由县一级的初级人民检察院起诉。而无期徒刑以下最高刑期是二十年(数罪并罚情况下才20年,只有一个罪的话最高15年)!

只要不是可能判处死刑和无期的案件都可以由县级检察机关起诉。

数罪并罚的话是20年 其余是15年
就是说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下的刑罚都可由县区级检察院提起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