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合同诈骗案中,个人如何取保候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21:32:54
十人左右的合同特大诈骗案中,非主要作案人员,如何取保候审?是否有律师能联系下?

被判后有特殊情况的,是否能监外执行?具体如何操作?
额,我要上班,没有时间去当地,而且本地聘用律师也来去不方便。
不知道网络上对我是否有帮助。
另谢谢您的回答。

羁押地点在深圳。

诈骗案的话应该是公安机关抓到的吧?
因为我是警察 如果是警察抓的我可以帮你 不是我没办法了
你写得也不具体
如果是警察的话 你可以M我

晕,你去当地的律师所联系啊。来这里干嘛。监外执行是有重病之类的特殊事由才行

找深圳的律师,网上搜:深圳+律师事务所

挑个好点的写委托书就行了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适用的对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实行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有逮捕必要,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

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应当在向犯罪嫌疑人宣布后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人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法律文书和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保证人基本情况的材料,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金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核实保证金已经交纳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后,将有关法律文书、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