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检察院说叫我提出民事赔偿我不知道让他赔偿多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22:01:09
我母亲2008.5.4在北京被害了 .事情经是这样的,我母亲找这个人帮忙找个律师.这人说律师费4000元,我母亲就给了他4000元.他收了钱.没找律师.钱又不想还给我母亲.把我母亲骗出去给杀害了.今天检察院说叫我提出民事赔偿我不知道赔偿多少?杀人犯抓到了.,还有我父亲2002年去世了我还有个弟弟现在在服刑?检察院还要我弟弟写点什么吗?

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计算,具体包括: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你可以要求对方退回4000元。然后赔偿方面,应当按照人身伤害赔偿的计算方法计算。具体要看你母亲的年龄来确定,最多赔偿20年。计算基础按照你母亲户口所在地的人均生活水平收入计算。

真惨的家庭,楼上的计算方法不错.我想对方应该拿不出这么多钱吧,你就让他判重点了.

首先深表同情!你可以多要,在实际案件中你提出的越多得到的越多,相信我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