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玛宪法为什么要删除“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条款?这一条款对后来西方国家的宪法制定有什么影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3 05:35:20

魏玛宪法就是德意志宪法,因在魏玛地方制定而得名。1933年希特勒建立独裁统治后,先用紧急命令宣布《魏玛宪法》中许多关于人民权利的条文停止生效,又制定了《消除国民与国家危机的法律》,规定政府可以自行制定与宪法相抵触的法津。于是《魏玛宪法》名存实亡。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联邦德国,《魏玛宪法》为1949年的《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所代替。

法国和德国这两个是典型的大陆法系,它们对后世欧洲法律的影响是不可替代的。

这种专业的问题还是参考书上的理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