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否要回押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13:00:15
我租了一套住房,签了一年的合同,月租按季度交,我交了一个季度的租金,现在还没到期,但是我必须终止这份合同,也就是说我下个季度不能在这住了,请问专家,我的押金可以要回来吗?(合同上说如果我不损坏他的家电等,合同到期时则取回押金)。最好引些法律法规条文,谢谢,急!!!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四章 质 押
第六十三条 本法所称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
第七十一条 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

第六十七条 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你与房东交接清楚,什么都不欠,按规定是能要回押金

要看你合同上有没有写明如果合同未到期退租的相关约定。有时候跟承租房协商一般都会退给你的。

关键要看你的合同怎么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