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 放假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06:39:29
我们厂现在要没事情做了 要放假 但是又不说明放多久 应该是几个月,, 又不一次结算工资 请问下 劳动法规定的放假不能超过多久 超过了的话又该怎么算的 是不是算解雇或者是裁员 那样的话是不是可以一次结算工资啊???
他也说按逐月发放啊 就是跟原来一样发的啊 我就担心公司撑不到那个时候得话倒闭怎么办啊 那时他肯定是先解决厂里现有的员工啊!而那个时候我已经在家了啊 《四川》那么远不可能又到广东来讨啊 而且我所在的公司是加工店啊 规模又不大 而且厂又是发现金的啊 说到时候给我们打到账号上啊 我有点不放心!~我就想知道放多久被视为解雇呢 那样我们能不能不全部结算工资?????注:我们没有劳动合同!

首先,没有劳动合同的用工是非法用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上述法律对超过时限不订立劳动合同都有限制规定,同时还有处罚条款。凭这一点,你就可以去仲裁或是打官司。
第二,你说的 “放假”是什么概念,从字面上解释,就像学校放寒假、暑假似的,放完假还要上课的,也就是说,你们“放假”到一定时间还会回来上班的。如果有合同可以照合同办,如果只是口头上约定,那么放假后永远不再找你回来,不就是解雇或者是裁员吗。
第三,你要掌握第一手证据,证明老板拖欠你们工资,就可以去告他!!!
我们都是打工者,赚钱不容易,不要随便放弃权利,相信法律还是会保护弱者,还是会公正处理的。

劳动法规定员工工资必须是按月结算的,除非你们签定的合同有明确规定其它结算方式,而且如果有也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条款结算。如果应该按月而没有按月结算,员工可以在规定的结算日后向政府相关部门主张权利要求用人单位结算上一时段的工资的2倍。

wangl_231818说的有道理啊:

首先,没有劳动合同的用工是非法用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上述法律对超过时限不订立劳动合同都有限制规定,同时还有处罚条款。凭这一点,你就可以去仲裁或是打官司。
第二,你说的 “放假”是什么概念,从字面上解释,就像学校放寒假、暑假似的,放完假还要上课的,也就是说,你们“放假”到一定时间还会回来上班的。如果有合同可以照合同办,如果只是口头上约定,那么放假后永远不再找你回来,不就是解雇或者是裁员吗。
第三,你要掌握第一手证据,证明老板拖欠你们工资,就可以去告他!!!
我们都是打工者,赚钱不容易,不要随便放弃权利,相信法律还是会保护弱者,还是会公正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