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人身意外保险理赔时用医院单据的复印件可以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6 23:55:22
这我老公上的人身意外保险,每年交一千多块钱,已经交七八年了,前几天他骑自行车被汽车撞了,对方的全责,所以医药费对方都承担,但他也是走保险,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们上的人身意外保险要理赔的化需要怎么做呢,因为医院的单据只有一份,希望大家帮我谢谢了种保险可以赔偿多少呢?有没有个比例呢,我用医院单据的复印件可以要求保险 公司赔偿吗?保险的知识我不太多,希望大家帮我想想,谢谢了

首先不考虑你有没有投保人身意外险,汽车撞了你老公所产生的医疗费用是由该汽车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的。
还有就是保险事故也同样在人身意外险的保险范围以内,也应该有权到投保人身意外险的公司进行索赔。
但两者能不能重复支付保险金我就不太了解了,按照保险的损失补偿原则来说,你产生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的话只能保证补偿你的损失,在你损失的范围内赔偿。但是决不允许你因为保险事故出现额外得利的。
不过现在的保险市场不是很规范,有给投保人有漏洞可以钻。可能限制重复理赔的环节就是在医疗费用单证上面,原则是是要原件的。
不过你最好咨询一下公司的客服,了解一下具体要求,人寿:95519;财险:95518

那就不行了,保险是补偿原则!也就是说两家保险公司赔付的总额不可能高于你使用的费用

你好!
保险公司理赔都是用发票原件的.
所以如果没医院的发票原件那是没办法理赔的.

不可以,没办法从中获利的。但在对方赔不足的情况下,由对方保险公司在复印件上加理赔章,可以将不足的部分在意外险的公司赔。

如果住院的话,有意外住院津贴可以理赔的,费用在其他公司报销了之后,还能拿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