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日本传过来的邮件才看到法院的通知的,但不知道谁是起诉人,我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13 02:21:16
我是经过日本传过来的邮件才看到法院的通知的,而且是在法院发出通知一个月之后,上面写到我与三人有资金纠纷一案。但是我问这三人跟本不知道有起该诉这回事,当然我更与他们没有资金纠纷了,对了还提到他们三是董事,可他们三不是什么董事,是我以前请的三位工人。问题是现在日本这邮件是谁给他们的我想知道是真是假都没人肯告诉我,叫我自己去找法院,可要去指定的法院在花20小时,怎样才知道是真是假的呢?我该怎么办?
我不知道是不是算不算是法院传票,标题是《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尾有法院盖章,还有日期 这关系着以前给日本工作后的费用,日本拿这个不给结账,我该怎么办?要到法院去查实吗?第三者可以用别人的名义起诉我吗?

你说的是法院传票吗?或者是别人的起诉书副本?
总之无论是哪种,只要是法院发出的司法文书,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根本不可能用什么传真的方式直接发给你,而是必须经过司法协助才能送达.你可以不用管了,除非他们通过司法协助的方式经当地法院送达给你,你再做决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