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提前终止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09:54:56
我只是一名兼职人员,但在进入单位时仍然签了一份聘用合同,合同期为3年,现在我想辞职,提前终止合同,我的行为是否违约?因为合同上有写任一方无故违约,应支付另一方违约金一万元。那么我是否会赔偿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你只要依法与单位协商,不用付违约金。

是违约
依据劳部发[1995]223号文件,即关于发布《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通知,第四条第四款,“劳动合同约定的其它赔偿费用”。你与单位签订的合同中有:乙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叁千元整。这样的条款,你已经别无选择,只有支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