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的工资扣两次个人所得税和不合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0 09:00:27
由于离职的原因,需要10月和11月的工资在11月一起发放(但不在同一天发.10月的在11月18日发,11月的在11月19日发),如果10月的工资在11月18日发的时候已经扣过税了呢?那么在11月19日发工资的时候还需要吧10月的工资再累积加 起来扣一次税吗?

不需要
如果10月的工资在11月18日发的时候已经扣过税,11月只需扣当月发的工资的所得税;如果10月的工资在11月18日发的时候没有扣过税,两个月的所得税也应该是要分开计算后再扣所得税的

在同一个月内缴纳应扣除前次缴纳的税款来进行缴纳。

第二次发放需要与第一次合并扣除,扣二次是对的。

不需要累加,各月扣各月的个人所得税。

需要,因为2个月的工资都在11月份这个自然月中发放。第二次的所得税就要以两月工资合并为基数计算个人所得税。然后扣除已经在第一次代扣的个调税后。补扣剩余的个调税,发放11月份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