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竞争市场与不完全竞争市场是不同类型的市场对吗?为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18:09:30

完全竞争是指一种竞争不受任何阻碍和干扰的市场结构,对竞争的干扰主要来自:

  ①政府的干预;

  ②企业互相勾结形成垄断。

  完全竞争市场的特征:

  1.市场上有许多经济主体,这些经济主体数量众多,且每一主体规模又很小,所以,他们任何一个人都无法通过买卖行为来影响市场上的供求关系,也无法影响市场价格,每个人都是市场价格的被动接受者。

  2.产品是同质的,即任何一生产者的产品都是无差别的。

  3.各种资源都可以完全自由流动而不受任何限制,这包括:
  第一,劳动可以毫无障碍地在不同地区,不同的部门、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之间无障碍流动。
  第二,任何一个生产要素的所有者都不能垄断要素的投入。
  第三,新资本可以毫无障碍的进入,老资本可以毫无障碍地退出。

  4.市场信息是完全的和对称的,厂商与居民户都可以获得完备的市场信息,双方不存在相互的欺骗。

  这些条件是非常苛刻的,所以,现实中的完全竞争市场是罕见的,比较接近的是农产品市场,但是现实中是否存在着真正意义上的完全竞争市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说明在假设的完全竞争条件下之下,市场机制如何调节经济,有了完全竞争的市场,我们就有了一把尺子,一面镜子,一个目标。

  完全竞争市场上的价格

  不是由某企业决定而是由某行业决定,这一价格决定后对企业而言,只能被动接受,所以,该企业产品的需求曲线是一条水平线,无论该企业的产量增加多少,其价格不变。行业供求关系决定价格。因此,完全竞争市场上的商品有“薄利多销”的效果。

  垄断竞争市场也称为不完全竞争市场,其存在的条件是:

  市场上有很多的卖主和买主,他们买卖的商品只占市场上买卖的商品总量的一小部分;

  产品之间存在着差异,即不同品牌的产品在质量、花色、式样、包装、服务等方面有所不同或购买者主观上认为它们有所不同;

  新企业进入这一市场较容易;

  交易双方能够得到较为充分的市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