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请大家能给我法律上的意见和建议。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3 11:10:24
先把我的情况向大家做一个简单说明.

我1975年出生,今年34岁,在1998年曾出国打工两年,现在一家外资企业工作。

2003年3月认识了我老公,2004年12月结婚,2006年8月生一女孩,现2岁零3个月。

我家经济状况一般,自己略有积蓄。

父母都是退休工人,有退休金。哥哥在物流公司上班,嫂子在纺织厂工作。有一小侄子在上小学。

我老公和我同年,也是1975年出生,但出生月份比我小两个月。

老公家经济状况差,不是一般的差,而是非常差。

父母原先在农村务农,现在随我们同住。

父亲曾在多年前从高楼摔下,现在脑袋上还有一处是用其他材料代替的。

而且现在脑神经也不是很好,虽然生活能自理,但行动思想都与常人不同。性子还比较犟。

母亲每天在家料理家务,照顾我小孩。

有一妹妹,已经毕业,现在在上海打工。

2004年结婚时,因老公家无经济能力提供帮助,我和我老公自力更生。

购买了一房产,约62.5平米。老公曾向我父母借款五万元,有借条,约定利息5.74%。

2005年至2006年,每年归还利息2700元。

2007年归还利息2500元,还欠200元未偿还。

20**年没有归还利息。

2006年老公要做生意,我除了拿出自己的积蓄以外,我父母赞助了约20万,有借条,约定利息5.74%。

2007年7.8月在县城开一瓷砖门市。由我老公一人经营管理。

直到年底,除了我父母的借款,还欠装潢及房租外债约2万元。

20**年上半年,门市的所有经营利润都偿还装潢及房租外债了。

20**年下半年,因经济形势影响,门市经营很不好,几乎无交易。

现在我老公失踪了,手机,电话都不通。

我老公通过EMS给我邮寄了一些信件。

信上说:他在今年下半年体检时,查出肝癌晚期。为了不拖累家庭,放弃治

1、报警可是可以,但警方也是做备案处理,不能当作刑事案件。如果申请失踪,需要两年以上的时间才能申请失踪。4年下落不明可以申请死亡。
2、男方的父母你没有特别的义务赡养,如果有条件,你自愿的话除外。因为这个义务是男方和他妹妹的义务。
3、可以拿这个到婚姻登记机关去,但是一般来说可能不会被受理。如果决心要离婚,可以拿这个到法院起诉你老公,法院会先公告,公告期满应该会判决离婚。
4、门市的债务可能需要你们夫妻共同财产来承担。因为婚后你老公开的店,其实就是你们夫妻共同所有的。其实是你们共同的财产,债权方可以起诉你们夫妻俩,用你们共同财产承担债务。
5、你可以接手门市,因为本来这就是你们共同财产。但是现在过户由于男方不在比较麻烦,但是在下落不明2年后申请失踪或者下落不明4年后申请死亡后,可以过户到你的名字下。
6、你父母的债务只能由你老公来承担,不能申请她父母和妹妹为共同债务承担人。这属于你老公的个人债务,且没有用于她父母和妹妹身上。
7、你这是案例比较棘手,如果找不到你老公,那么你需要承担他遗留下来的烂摊子,这种事情警察不会介入的,因为不属于刑事案件。你现在最好就是一方面找到他人,一方面处理好门市的事情,无论经营下去还是结束。

另,你老公这种人的确有点不负责任,逃脱困难,希望你能坚强起来,好好处理,我只能给你法律上面一些帮助!!祝你早日冲出迷雾,拨云见日!

有离婚协议也必须得本人亲自到离婚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他向你父母价钱开门市是他个人经营还是你们一起经营,所得收益是用于家庭生活还是他自己支配。如果他自己经营自己支配收入并且没有用于你们家庭生活的,那么他就应该自己承担债务,与你没有关系。至于他欠你父母的钱需要他自己偿还,他父母妹妹没有义务为他还债。
按照你说的情况,我觉得他早就谋划侵吞你父母的财产,开门市不过是个借口而已。你应该去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