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 向房东索要赔偿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02:14:37
我是在南通实习的,在南通万象东园租了一楼的一间房,昨天11月20号晚上下班回家发现我的笔记本没有了。昨天早上还在的,就是昨天七点到晚上五点半的事情。我的房间有两道门,一道是通另外一个客厅(这是与其他人合租的公共区域),而且这扇们是可以锁的,窗户也没有别人攀爬的痕迹。还有一扇门是与房东家相连的,这扇门没有锁,所以要进来就只能从房东家进,她门如果不开的话,是不会有人进得来的,而且既然她没有锁给我们,那就是她得保障我们租房的安全。当时租房的时候我们签过租房合同的,上面有这么一条,(由于房屋方面的问题造成的损失由房东承担)。我想问一下这算不算应该赔偿的范围,各位帮帮忙了,多给点建议啊,看这件事情如何解决。但如果房东一口咬定没有人从她那边进来的话,这要怎么解决呢?我觉得要她出钱是不太可能的,她只要一口咬定的话,我好像没有办法驳她,我没有什么突破口。

当然是报警了,房东即使放人进来也不会和你私下承认的,由公安调查会比较好一点。

当天就应该报警

建议报警解决,个人调查取证或者和责任人协商都没有什么威慑力。

你先取证吧,先报案,然后到派出所开证明,然后在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