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告赵薇代言的“好吃点香酥腰果饼”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16:04:54
包装上没有注明 “婴儿不宜食用”
这东西太干,太碎了。大人吃都呛嗓子,如果给小孩吃更呛嗓子了,容易发生危险,这种情况问是否可以起诉生产商啊?呵呵 随便问问 看有没有结果

让我想起上学时候老师给讲的故事
一个外国老太太买了一个微波炉
有一天她给小狗洗澡 洗完澡的小狗没吹干弄得到处都是谁 老太太就把狗狗放到微波炉里弄干结果当然是狗狗死掉了 老太太就吧微波炉的厂家告上了法庭 理由是 微波炉的使用说明书上没有说明不可以给狗烘干!法庭审判的结果是老太太胜诉!赔了老太太很多钱
你觉得是老太太没有常识,还是厂家不负责任?

不喜欢吃 自己别吃 ,也别给你小孩吃..感觉你像标题党

可以。食品如有特殊人群不能或不宜食用的情况,应该在包装袋显眼位置处标明,如果小孩因为食用这类食品而发生以外或病情,则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对厂家进行民事或刑事诉讼。

你的体温很有意思,那大米是不是也应该标明“请不要生食,请煮后使用。”

婴儿本来就不能食用,人家是腰果饼,一看婴儿也不能食用。你应该买些蛋黄饼或旺仔小馒头等,而且还要泡了水吃。

在国外可以的,我记得以前有个人买了个电动工具回家,是用来剪树枝的,他拿回家后用来剪指甲,把指头剪掉了,后来通过法律途径把那家公司告了,因为电动工具的说明书里面没写不可以剪指甲,所以他胜诉了,得到好多的赔偿。其实在中国你说我买的剪树枝的刀用来剪指甲,人家骂你还来不及呢,怎么会去诉讼呢,但在国外不一样,他们注重人权,所以常常在国内觉得正常的事情外国人觉得不可思议,同样外国人觉得正常的事情中国人觉得脑瘫。呵呵
另外,对于你的问题我觉得你可以告这家公司,如果他在包装上没写婴儿不可以食用。就算在中国没法获胜,也应该给中国的制造商提一个醒,任何事情都应该完善。最后,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