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宁兖州市老教师们的辛酸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3 16:02:17
我们是二00三年在编民办教师,已有三十年的教龄了。 几十年来,勤勤恳恳兢兢业业,辛勤耕耘在教育第一线。无论是当初的几块钱的补贴,还是今天的改革开放经济高速发展的二百多元钱的补助。我们都是始终如一。默默无闻地坚守着三尺讲坛,把整个的青春年华和毕生的精力,全部献给了党的教育事业,为国家培养了大批有用的人才。

虽然我们经过了许多风风雨雨,饱尝了许多酸甜苦辣,人间沧桑,到头来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和应享受的待遇,而得到的是没有按上校规定进行的考核。因违反(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被辞退这一残酷而又无辜的现实。这犹如晴天霹雳把我们打入人间地狱,我们奋斗了几十年的梦想化为泡影,同时也堵死了我们今后的人生道路。我们感到十分痛心,万分冤屈。这样对待我们是不公平,不合理,不合法的。我们无法理解,也不能接受。

1、 国家和山东省明文规定辞退不能胜任教学工作和考核不合格的民办教师我们都是经过考核合格的民办教师,并且是兖州市优秀教师。

2、 我们是违反(山东省计生条例)可当时已交纳了社会抚养费,接受了政府的处罚,给了继续工作的机会,时隔十几年后,再追究我们,这是对我们算老账。自古没有即挨打又挨罚的道理。一时犯错不能终身为过。就连党纪处分也只有几年的期限。

3、 自1989年以来,兖州及至济宁市,民师升学转正,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的,只要经过罚款处理的从未收到任何影响。

4、 在1996、1997两次民师选招中,济宁市规定违反(山东省计生条例)计划外生育的不能选招,但只要交纳了社会抚养费的不再追究,同样转正了。

5、 2002年的民师转正中,同样规定了在中等师范学习的民师违反(计生条例)的不能选招,属辞退范围,可他们也被转正了。

6、 2002年济宁市管辖的所有县市区(兖州外)民师全部转为公办。为什么作为全国百强县的兖州市对待我们这几个人就这么先薄,这么绝情呢?为什么辞退我们这么急不可达呢?

更令人不能理

你违反的计划生育方面的问题,但你没有违反作教师的本职工作,而且,你还是优秀教师,国家应该给你一个教师的待遇!
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现在的领导有好的,有解决问题的。

期盼政府和领导能本着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以公平、公正的原则。

可以去上访啊?没别的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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