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村委会的选举舞弊行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1:02:28
我们是一个地方的村委会的民间民间组织,在参与这次村委会的的选举中,有个别工厂和地方经济势力较强的单位通过暗箱操作的方式对村委会选举进行干涉。方法:利用经济趋势给大部分村民发放一定数额的费用让他们在选举中把投票给某人,然后利用经济趋势使选举的结果发生了变化。请大家能帮忙给出个主义,毕竟我们不希望我们村的村民都唯利是图。而改变了选举的本质。感谢大家!~如果谁有好的建议,我们愿意现金答谢。谢谢大家的关心了。

1、《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委员会成员的选举进行详细规定,只要是按法定程序选举,就会尽可能的避免违法行为的。
2、在村民委员会成员选举过程中发现有贿选现象,应当向向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
  法律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当选无效。
  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行为,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由乡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

贿选问题在村委会选举中是个比较严重问题,很多宪法学者政治学者都在研究这个问题,希望制度出规范合理的程序及违规操作的办法。
以金钱影响选民手中选票流向,使选举变成了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这是民主权与选举权被肆意的践踏。出钱者践踏公民权利,收钱者心甘情愿地践踏自身权利。贿选是候选人与选民之间的一场买卖,一场权钱交易的买卖。选民用自己手中“选举权”去换竞选者手中的选钱,从当前利益来看选民获利了,但从长远利益来看选民其实失去了很多利益。
但选民(特别是相对贫苦的广大农村地区选民)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经济理性人,即使他知道这样不好,他也会为了目前的眼前利益会放弃自己的“选举权”,所以我觉得在广大选民中大肆宣传选民的相关知识是必不可少的,明晰合法竞选与违法行为,让老百姓知道“贿选”是违法的。
第二得进行有效的监督,流动票箱不要设多;保证拿流动票箱的工作人员的中立与公正,流动票箱的工作人员数要有保证,不能一人;选民填写选票时不可指选、诱选或代写选票,要保证选民独立自主决策;还有保证选民的选票内容的保密性,保证选票内容不被外漏不被他人获知,选举结束当众处理所有选票。
个人认为村委会的选举过程中存在众多问题,相关法律制度是保障,相关选举程序是公正的保证,选民的素质和意识很重要。至于切实有效的办法,难啊。

我觉得你们组织应该给村民们来一次讲解。告诉他们公平选举的重要性。着重点围绕“不要因为眼前利益(贿赂金)而放弃了长远利益。如果这样,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