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立国凭什么中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5 11:18:40
像瑞士这样在二次世界大战都可以中立的国家凭什么中立呢?谁在保护它?这与国际法有关吗?

所谓“中立国”,是指一个国家由于完全置身于其他国家间所进行的战争之外,对交战双方保持不偏不倚的态度而取得的法律地位。在发生武装冲突时,对交战的任何一方都不采取敌对行动的国家,在冲突里中立属于一种主权受限,和不结盟是有区别的。
  1907年的海牙第五公约(《陆战时中立国及其人民的权利和义务公约》)和第十三公约(《海战时中立国权利和义务公约》),规定了中立国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三公约最重要的一条是:交战国必须尊重中立国的主权,并避免在中立国领土或领水内,从事任何可能构成违反中立的行为,如果任何国家有意允许这些行为的话。
  中立国的义务一般分为以下三类:
  第一,中立国不得对交战国提供与进行战争有关的直接或间接援助。为此而付的种种义务称为回避义务;
  第二,中立国必须防止交战国为进行战争而利用其领土,这类义务称防止义务(也有把回避义务和防止义务合称为公平义务的);
  第三,中立国在本国国民做出对某一交战国进行有利的行为而遭受损害时,必须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默许(受损害的内容虽然是多种多样的,但不论哪一种,中立国均不能行使外交保护权),这类义务称为默许义务。
  战争时,每个希望保持中立的国家应正式发表中立宣言,在交战过程中,中立国可以撤消、改变或修正其中立地位。交战各国不得使用中立国领土为其活动基地,不得在中立国领土上进行战斗。 .
  中立国分战时中立国和永久中立国。
  战时中立国是指在国际战争开始后,保持中立状态的国家。
  永久中立国为根据条约或单方发表的宣言,不论在平时或战时永久奉行中立政策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