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过户书面证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05:39:52
现房主为A,A现写有书面证明已将房产权交给B(书面证明保留在B手中),现如将房产过户给C,并且不直接过户(因房子未到5年),请问需要哪些证明才可保证未来一定将房子过户给C?(ABC均无血缘关系)
首先感谢两位的回答,但我还想搞明白一些。
我曾经问过一个律师,律师说法律上还是承认B的产权,只要过户就可以。我现在就是在这个问题上没有闹明白,法律到底承认不承认B的产权?相关法律查是查了,就是搞不清楚……
只有二楼说的那些吗?对我没什么益处啊……我只剩来硬的了,这事到那地步吗?

1根本保证不了

2如果A只是把房产证明或者房产证交给B,那法律认为产权人仍然是A,只有办理了过户登记才会发生产权的转移.所以在这之前B不是产权人,自然未来不能将房产过户给C.

3国家规定以产权登记为准,未到上市期的房产是不能上市买卖的,否则无效,法律不保护.所以A与B B与C之间及时有买卖合同也是无效合同,公证处不会受理相关人之间的协议.也没有任何证明可以保证

4国家规定,以产权登记为准,任何约定和公证不能对抗国家法律

你的程序还真乱,去公证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