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得了气胸!请了两个月病假!刚复工合同就到期了!公司就不和我续签!我该得到什么补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12:15:47
公司已经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我!说补偿一个月工资!我是2005年12月15号入职的!到2008年12月15日到期!工做了三年!是不是应该补偿3个月呢?
我07年12月15日续签了1年合同!工龄算不算三年!

因劳动合同到期合同终止,单位不续签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在2008.1.1前签订的,经济补偿年限从2008.1.1算起到合同到期日止,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算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由于2008.1.1前的旧劳动法中没有规定合同期满单位不续签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以2008.1.1前的工龄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你应该得到一个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公司的做法是正确合法的。

在2008.1.1及以后建立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年限从实际用工日(即劳动者的实际入职日)算起到合同到期日止,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算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气胸治好没有呢?根据现在的法律规定,终止合同不用按你的工龄计算补偿金的,但是应从2008年1月1日起,给你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合同到期也是应该按工作年限补偿你的,单位应该补你3个月的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