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难题(急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3 00:33:04
有一个患者,在当地医院做两次手术失误,院方无法,有当地医院的院方出钱,出力联系上海大医院做第三次手术,在上海大医院的入院、出院都是院方来办的手续,在上海大医院出院的时候有院方来办的手续同时接患者回到当地医院,上海大医院出院结论是好转,双方协议解决。
三年后复查,还是有问题,没有痊愈,现在各大医院不接收,以种种理由推脱,不肯做第四次手术,我该怎么办,找谁解决这个难题。

1.你先到权威机构做一个医疗鉴定。
2.难道医疗鉴定后,根据情况选择(1.要是有问题:病情润续的情况下可以追究责任院的责任,病情不润需的话,就立即就医,有了鉴定书其他医院一般情况现下会接受!2.如果没问题,其他医院就没理由不接收。)
3.医院有救死扶伤的义务,如果不接受病人,就是违法!
4.你可以用法律的手段维护就医的权利.

什么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