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赡养方面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05:10:44
例如一老太太有2个儿子 老太太常年在2儿子家住 大儿子则每逢过节送东西 每年给赡养费 而且前提是大儿子接老太太过来住 没住几天2儿子就叫走了 现在2儿子要向法院提起诉讼 说大儿子不尽孝道 没有资格得到老太太的遗产 这样合理吗

1.法院不会给与支持。
2.大儿子没有丧失法定继承的行为。
3.上述情况二儿子可以酌情多分一些,

不合理,这一点是可以肯定的。
首先二儿子这样做,是自愿的,大儿子也在同时尽赡养义务。
法院肯定是不会支持的。
我在说一种问题,就是如果一个老人有三个儿子,一个尽孝道,而另外的不尽,并且到住在外地,老人和尽孝道的儿子住一起,这时候老人想告另外的两个儿子,可以在本地将三个儿子都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