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利第一次补正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09:44:05
我在提交申请文件的时候没有写实施方式 ,现在需要补正 我却发现我的说明书的发明内容里里已经有实施方式的内容 我不想改说明书 因为说明书没有问题 我怕改了之后会有新问题
如果实施方式的内容与说明书的内容如果有一些重复 会不会有问题?
权利要求书里我又新增了一条权利要求 可不可以 ?没有超出说明书范围

首先,实施方式是必须的,是说明书的一部分,所以你必须修改说明书

其次,实施方式部分与前面的部分有一些重复不会有问题,只要你把技术方案说清楚就行

第三,如果你申请的是实用新型的话,在申请日起两个月内,可以修改;如果是发明的话,在你本人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三个月内,或者收到专利局的发明进入实质审查程序三个月内,可以提交修改权利要求。在这两个时间段外提出的修改,审查员可能会不予接收。

当然,无论何时提交的修改,都不能超出说明书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