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佛山市劳动局能不能为劳动者解决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01:32:27
我今年的9月30日于公司离职,公司本来说10月20日算清应发工资给我的,但到了10月20号又说银行帐号出问题要过几天(估计是发不出,以前试过公司没钱发不出就这样说,公司其他在职的员工人也没发),过了几天后,其他人的发了,我的还没发,打电话过去问,又说要下个月20号(也就是这个月20号),说我和公司签订了保密协议,经理级以上要离职后三个月才发工资,11月发才过两个月,对我很好了,但结果这个月20号也没发给我,也没有任何解释。回去看看,确实是签订了保密协议的,保密协议上写的是最后一个月工资是保密期终止的交月20日,保密期是六个月,按照这个协议,我的工资是不是要到明年的4月20号才可以拿得到?
第二个,我们公司是每一个季度发放一次提成,现在未发的工资包含了7-9月份一个季度的提成还有一个季度的住房补贴,协议的工资是不是不应该包含这些?这些是不是应该先发给我?
我的合同期是今年8月1号到期公司未和我续签,我是不是可以要求公司8、9月的工资发放双倍?还有,公司一直没有帮我们买社保之类的任何东西,我现在是不是也可以要求公司补给我?
找佛山市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到底有没有用?有哪位有过这方面的经验?
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我今天去了佛山市禅城区劳动局,劳动局说可以要求企业补交社保,但是8、9月工资不可以申请仲裁要求企业发放双倍工资哦,说是必须是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未签合同的情况才可以要求企业发放双倍工资,而我是之前签了合同,虽然合同到期未续,但还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所以不能8、9月工资不可以申请仲裁要求企业发放双倍工资。
今天到劳动局写了申请,劳动局说5天之内受理,75天内调查取证,现在还不知道情况。

我妈妈是市劳动保障局的,我帮你问问咯,霸住位先。

sf

我国法律规定:劳动局有维护和保证劳动者的权利和利益的义务!如果他们不保护你的合法权益,就应当采取适当的法律武器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